来源:学习时报
案例
2021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公布了201名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领导干部情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时有发生。其中,在14名中管干部中,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等6人,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在27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有9人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在160名省管干部中,有101人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分析与启示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到,在今年上半年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省管干部中,仍有一部分人存在各种形式的不报、瞒报、少报、迟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是这些领导干部触碰纪律底线的重要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问题。2013年初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抽查核实工作。2013年底,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改进完善了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结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2018年修订实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严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应当受到组织处理。
在此背景下,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在岁末年初的一项既定工作安排,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如实、及时报告,体现了应有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然而,一些领导干部仍未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有的归结于思想不重视,有的解释为政策把握不准,有的推脱说与家属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全面而漏报,有的在关键问题上偷换概念、含混不清、打擦边球而隐瞒不报等。这些问题看起来似乎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家事、家产问题,实际影响却早已超出家庭范围。应该看到,领导干部能否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质在于是否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这项工作,是否忠实履行了党员义务,是否做到了对党忠诚、严格自律。
首先,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既是完成组织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更是领导干部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履行职责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纪律,涉及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的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不断强化组织意识,认真遵守组织纪律,为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发挥表率作用、作出应有贡献。
其次,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是新时代党的干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是考察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是不是重视了,在工作中是不是落实了,个人有关事项是不是如实报告了,各项纪律要求是不是达到了,把从严管理体现在抓小抓早抓经常上。同时,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也是厚爱干部的重要体现。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明确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和程序是明确的,只要领导干部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逐项梳理、逐条分析,就会清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权力不能滥用,就能干干净净做事情、清清爽爽当干部、踏踏实实做工作。坚持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关怀,目的是激发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最后,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个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也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工程。只有在政治生活中形成如实报告、及时报告的风气,政治生态才能持续向好。同时,领导干部是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参与者、推动者,对营造良好社会生态具有引领作用;领导干部与社会成员接触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对营造良好社会生态具有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不仅是个人诚信问题,还会影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诚信程度,进而持续影响社会的诚信程度,使整个社会生态随之发生变化。
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基本义务,是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需要紧盯节点、加强核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郭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