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的一大喜事,理当庆祝。然而,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借着这一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有人甚至玩起了“躲猫猫”的“把戏”。我们梳理了几种常见的违规操办“名目”,告诫党员干部:操办婚礼,这样打擦边球不可以。
小规模多批次,是不是就没事了?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大操大办不允许。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开请客,每批次符合宴请桌数和人数要求,这样是不是就没事了?
2018年5月25日、5月26日、7月底和8月初,为了给儿子操办婚礼,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所属制盐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刘义聪,分别在2个地点分4批次宴请了汉沽盐场有关领导、部室人员及制盐场有关领导和同事,并收受同事和下属礼金1.4万余元。2018年10月,刘义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搞小规模、多批次操办,貌似每次都“合乎标准”,总数则远远超过规定,其实是在规避监督“耍花招”,早已突破了纪律的“红线”。2019年9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异地分批操办婚宴的典型问题。对化整为零、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经发现就严肃处理。
只请客不收礼,是不是就可以了?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借机敛财不允许。只请客、不收礼,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
2013年5月5日,在未向镇党委申报同意的情况下,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文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秋,为其子在老家举办婚宴68桌;2014年初,又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36桌。两次宴请,参加人员除亲属朋友,均有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小组组长,没有收礼金。2014年9月,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操办婚丧喜庆,既要防止党员干部借机敛财,也要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招摇过市、铺张浪费。2011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列为不正之风,明确予以禁止。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列为违反生活纪律的情形,党员背离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尚俭戒奢”的要求,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按违反生活纪律处理。
只收钱不入账,是不是就没事了?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违规敛财不允许。只收钱、不入账,这样是不是就没事了?
2019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审计局干部杨福贵为女儿举办婚宴,随礼人员542人,收受礼金47.53万元。其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人员179人的礼金10.03万元。为规避检查,杨福贵将随礼人员信息选择性抄录在礼薄上,并将部分人员随礼金额进行了修改。杨福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降级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1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给予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只要是利用职务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借操办婚礼之机敛到钱财,不论多少,不论是否入账,都是违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面对无处不在、越织越密的监督网,不入账的小伎俩,又岂能掩盖借机敛财的违纪事实?
走过申报程序,是不是就“免检”了?
目前,很多地方都确立了申报备案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报告表。操办婚礼前,按程序报备过,是不是就意味着接下来都“免检”了?
2018年9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陈展翀向组织申报为其子举办婚宴,申报席数20席、参加人数200人。2018年9月30日,陈展翀实际操办婚宴时,共摆41席、参加人员约400人,与申报席数和人数严重不符,也明显超过当地规定席数和人数的上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陈展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报备,不是信口开河,更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严肃的组织程序,是核查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报备必须如实,执行必须坚决。不拿规定当回事,抱着“报备过就没事了”的想法,搞阴阳报备、弄虚作假、少报多办,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