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主观方面的疏忽,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忽略了项目资金问题,汇报不及时、不全面,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我感到无比愧疚。”文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文山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熙因工作失职被文山市纪委立案审查时检讨到。
经查,2017年6月,文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北片区新建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总投资4621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310万元),并要求建设项目在2018年12月前完工。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受融资盘子规模限制,新增地下部分投资纳不进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范围。文山市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投资方,主观的认为国开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新增地下部分工程,因此,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市人民政府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资金,进而地下工程建设资金得不到保障,工程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9月30日,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3881.48万元,仅完成投资率为33%。2018年10月19日,文山市纪委给予杨熙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新建市第二人民医院,本来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工程,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但杨熙作为项目建设负责人,没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工作失职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不仅党和政府的形象受损,还会失了民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决不能只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而应落实在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行动中。(转自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