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栗坡县纪委发出通报,对4名领导干部因未按照要求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进行通报问责处理。
2017年5月,在州县开展的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专项纪律随机检查中,发现县工信商务局局长杨寿涛办公室、副局长刘光美办公室和县住建局副局长角丛文、蔡发剑2位同志办公室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存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的问题。对此,麻栗坡县纪委随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麻栗坡县工信商务局局长杨寿涛办公室,使用面积30.24平方米,超标12.24平方米;副局长刘光美(正科级)办公室室,使用面积34.58平方米,超标16.58平方米。县住建局副局长角从文、蔡发剑2位同志办公室,面积63.82平方米,此办公室安排3位副局长使用(空编1名),按照人均12平方米计算,合计使用36平方米,人均超标9.27平方米。
上述4位同志在麻栗坡县下发《关于重申党政机关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及纪律要求的通知》后,思想麻痹,纪律松弛,顶风违纪,未对自己使用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清理整改。2017年8月18日,经麻栗坡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麻栗坡县工信商务局局长杨寿涛、副局长刘光美,县住建局副局长角丛文、蔡发剑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处理。
【执纪者说】
作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定,扎实有效地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坚决纠正“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弄虚作假、搞变通等行为,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应改尽改。(转自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